1、工程前期决策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从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

2)编制投资估算:通过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对多方案进行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并用它来控制工程设计概算。

3)审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项目设计、建设规划、用地批准、环保及消防许可及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上一个环节相关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在特殊情况下,为加快工程进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可同时平行进行几个环节的建议。

本阶段的服务重点主要是对投资的评审,即需采用准确的投资估算方法及丰富的经验以保障项目投资不重不漏,打足投资又不浪费投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整个投资立项的过程及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阶段

1)审查设计概算的范围是否与批复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检查初步设计概算是否完整,是否进行了报批。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协助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

2)审查初步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可研批复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实际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必选分析,从经济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在定位建设项目的建设功能、建设规模及建设范围、标准,控制目标为可研批复投资控制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批复投资控制施工图预算,协助设计单位实施限额设计,为业主进行设计方案优化提供经济上的合理化建议,确保从源头上对成本进行控制。

3、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

1)编制工程量清单:通过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业主的意图,依据施工图准确的编制工程量清单。

2)编制招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尽量避免招标过程中出现不严肃及合同出现不严密的现象,合理降低委托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3)审查投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编制招标控制价,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清标,提出投标文件审查报告,为开标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本阶段的咨询服务重点是认真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仔细审查投标文件为项目成本控制及建设单位选择优秀施工队伍提供依据。

4、合同签订阶段

1)审查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及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

2)审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法、公允,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国家审计条款在经济合同中有无体现。

3)如果有项目业主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对分包合同签订条款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4)审查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国家审计条款在经济合同中有无体现,以及设计、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合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适应性,避免因合同的不完善而在以后的施工中产生扯平等纠葛。

5、施工阶段

1)审查概算执行情况,分析重大差异原因,有无超概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有无调整概算情况,调整概算是否依据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由有资质单位编写,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

2)审查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变更程序、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审查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审查变更洽商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总体要求,不得超量、超标。

3)检查主要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各方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情况。抽样检查项目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合同、协议履行了职责。

4)总包单位结算时应按实际价格计算的材料,必须经业主、监理认质认价,要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应对其价格和确认手续进行审查。

5)如有业主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检查主要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是否进行招投标或比价采购。对在规定招投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要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招投标程序及材料价格进行审查。

6)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检查分期工程结算资料是否及时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是否认真把关。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准确、真实。重点检查施工合同中工程变更及额外工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括程序是否规范、价款是否合理等;检查主要隐蔽工程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

7)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满足项目建设投资进度需要,后续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是否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或者外借使用等问题。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问题;有无损失浪费问题等。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及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超付工程款现象。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查的重点。

8)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对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监督,重点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严格执行,如: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奖惩制度;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并监督其执行,检查其在执行过程中的有效性情况。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9)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重点检查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10)工程索赔分析,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提出索赔报告,为索赔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6、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1)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验收工作是否符合现行规范;检查工程保修、结算工作是否严格根据合同和有关规定;审查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变更,洽商索赔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是否相符,是事存在串通作弊和弄虚作假现象等。

2)检查工程结算和工程资料,核对甲乙双方材料决算表,超、欠供材料计算是否正确、结算凭证是否合法。

3)检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支出、贷款利息和资金占用费是否真实,其分摊是否合理,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审查各种非正常损失费用的真实性,核销有无经过有权部门审核批准。已摊销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投资决算报表中相关数据是否配比。

4)检查建安工程投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检查工程量的真实性,以及工程单价与取费的准确性。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以及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惩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5)检查建设项目基建收入、结余资金。重点检查建设期间收入的形成和工程投资结余资金分配比例的真实性、合法性。

6)检查尾工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预留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对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审查,依据有关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评价标准(或指标),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有效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影响投资效益的各种因素。

8)审查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最终执行情况如何等。

竣工结算审查完成后,出具审查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出具审查报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进行审查工作总结,并出具审查工作总结报告。

7、司法鉴定

      诉讼/仲裁中的工程造价鉴定

1.基本内容:

(1)熟悉并明确鉴定委托文书中鉴定范围、鉴定内容、鉴定要求等事项;

(2)接收送鉴资料;

(3)参与司法机关组织的质证;

(4)提出鉴定方案,组建鉴定组;

(5)根据鉴定需要开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专项询问、现场勘验;

(6)进行造价鉴定,完成鉴定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委托人;

(7)根据回复复核鉴定意见,出具鉴定结论;

(8)按委托人要求出庭或出场接受质询。

2.服务成果文件:《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配合司法鉴定或仲裁服务

1.基本内容:

(1)配合委托人准备司法鉴定或仲裁服务送鉴资料;

(2)配合资料质证;

(3)配合委托人对《鉴定意见征询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

(4)配合委托人出庭。

2.服务成果文件:《咨询意见书》

 

8、管理咨询及造价信息咨询

        建设项目管理评价

1.基本内容:

(1)全面收集建设项目从决策阶段到竣工阶段的相关资料;

(2)核查勘察设计的详细程度、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是否与可研相符;

(3)核查项目交易阶段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完整;

(4)核查施工阶段合同履行情况、物资设备管理、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实施情况;

(5)核查是否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情形;

(6)检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情况及现场安全文明等实施情况;

(7)竣工阶段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行业验收的管理组织情况实施审查;

(8)出具核查报告,相关资料归档并退还接收的资料。

2.服务成果文件:《建设项目管理评价报告》


工程招标代理:策划招标方式; 编制招标计划;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评标方法;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提供评标咨询报告;参与定标谈判; 起草合同文件; 协助委托方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等。